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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民書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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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國憲法制定於三十六年(一九四七),當時為世界各國所稱許。憲法分十四章,一百七十五條條文,參採各國體制,引進時代思潮,體例燦然大備,人權保障與政府設計為各國典範。然時移境遷,今天憲法第三章國民大會、第十二章地方制度第一節「省」凍結不再適用。同時七次修憲增修十二條條文,立法院制定及修正多項法律,司法院公布大法官解釋七百多件。然政黨政治的運作,政府組織及體制在內閣制與總統制間擺盪。「體制不明,權責不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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